国际海事组织11日宣布,批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件六修正案草案,强制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框架。这是世界上首个将整个行业领域的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相结合的框架。
框架的核心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全球航运业净零排放,将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大型远洋船舶,这类船舶目前约占全球海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5%。新框架不仅确立了强制性燃料标准,还引入了全球范围的碳定价机制,从而通过“双轨制”推进减排:一是设立逐年降低的全球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二是推行碳定价机制,对排放超标的船舶收取费用。
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是设立“国际海事组织净零基金”。该基金将利用碳定价机制所产生的收入,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减排转型提供支持。
这些措施计划于2025年10月正式提交国际海事组织会议审议,如获通过,预计于2027年生效。留出的两年过渡期旨在为各方提供充分时间,以调整运营模式并投资于替代燃料和新技术。